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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生活会制度

组织生活制度

云南省小额信贷协会党支部通常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进行交心通气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会前,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,征求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意见,并将意见和有关建议如实反馈党支部成员,组织学习有关文件,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;会上,支部书记带头,党员逐个对照检查,开展思想互助;会后,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,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。

党支部成员应当围绕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搞好对照检查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其中,并对整改工作情况作出说明。

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:

1)学习党的基本理论,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。

2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。

3)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。

4)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。

5)在平时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,服从党和人民利益、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。

6)遵守党的纪律,遵定法律法规和政令的情况。

7)深入实际、联系群众,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。

8)艰苦奋斗、廉洁奉公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。

9)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自觉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。

开好组织生活会应注意的问题:

1)做好会前准备。一是将会议的日期和内容通知与会人员,准备发言提纲;二是书记和副书记、党员和群众之间广泛开展心;三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;四是针对会议内容,组织学习有关文件;五是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开会的时间和主要内容,经同意后方可召开。

2)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组织生活会要重点放在检查和解决问题上,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、工作总结和评功摆好会。坚持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,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,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防止掩盖矛盾、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。

3)发挥好主持人的作用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主持好会议。会前要考虑好准备解决的重点问题:会中要做好引导工作,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对班子成员进行逐个讲评,综合集体的意见,提出改进措施;会后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,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。

4)研究制定好整改措施。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,要专门进行研究。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,应及时报告;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,应通过适当方式通报落实措施。

5)上级党委要加强检查指导。支部组织生活会前,上级党委应提出明确要求;对问题突出的支部,应派人到会具体指导,会上注意把握节奏、营造气氛、引导方向,对班子特别是书记、副书记作出讲评;定期对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,总结交流经验,纠正存在问题。